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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强制执行步骤有哪些
来源:www.chenglvshi.cn 发布时间:2022-03-07
随着环境形势的日益严峻,罚款数额越来越大,企业对环保部门作出的罚款决定越来越抗拒,导致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越来越多。那么,在取得人民法院行政庭批准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裁定后,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环保部门了解,根据上述规定,法定期限届满后,将整理相关材料提交人民法院立案庭,由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人民法院经过简单审查后,将作出行政裁定。决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然而,这一裁决并不意味着环保部门履行了职责。

如果你足够细心,你会发现这份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作出的,行政裁定号为(XXXX)XXXX。执行的真正负责人是执行法院,它发出了执行裁决(XXXX)XXXX。

问题就在这里。环保部门采取了哪些行动向人民法院申请并整理了行政裁决强制执行的材料?环保部门取得已批准执行的行政裁定后,还需要做什么?

无权自动履行义务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的行政机关,称为“非诉执行”。与诉讼执行不同,具体包括启动、审查、执行三个步骤。环保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不起诉执行启动程序;人民法院核准执行行政裁定的程序是一种非诉讼审查程序。但是,这是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执行程序,真正落实了执行措施。

因此,环保部在取得行政裁定后,需要启动不起诉执行的执行程序。也就是说,环保部门需要携带行政决定和必要的材料再次到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立案,确认案件有独立的执行案号和执行法官,这就意味着行政处罚决定真正进入了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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