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务操作中,执行案件在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时是不需要预先收取执行费用的,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涉及财产权益的,人民法院是按照财产类案件的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2014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如何收取案件受理费的请示》作出如下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如何收取案件受理费的请示》的答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2014〕民立他字第29号
发文日期: 2014年07月25日
施行日期: 2014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