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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过程中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如何收取案件受理费
来源:www.chenglvshi.cn 发布时间:2022-02-28

      在实务操作中,执行案件在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时是不需要预先收取执行费用的,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涉及财产权益的,人民法院是按照财产类案件的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2014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如何收取案件受理费的请示》作出如下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如何收取案件受理费的请示》的答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2014〕民立他字第29号

发文日期: 2014年07月25日

施行日期:  2014年07月25日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请的《关于对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如何收取案件受理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报请的第二种意见。执行异议之诉是人民法院对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争议适用审判程序予以裁决的一种实体裁判制度。此类案件当事人的请求涉及财产权益的,属于财产案件,应当按照财产案件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
此复。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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