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的前提。行政强制必须以相对人负有一定义务为前提;行政诉讼强制措施不一定要求相对人负有一定的义务。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者取得与履行义务相同的地位;但是,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是强行排除妨碍行政诉讼的活动,以恢复被破坏的诉讼程序。
(3)不同当局采取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人民法院;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在行政诉讼中采取强制措施。
(4)原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因只能是义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但是,行政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由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引起的。
(5)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行政强制的种类比行政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更广、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