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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传唤执行的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来源:www.chenglvshi.cn 发布时间:2022-03-17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形下,强制被告人出庭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申请传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首先,被告必须出庭。所谓必须出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不出庭就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被告。因为诉讼标的是赡养、抚养、扶养的案件,直接关系到权利人的基本生活,原告与被告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适合调解。如果被告不出庭,不利于原告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调解。即使法院做出硬性判决,也不利于判决的履行。如果被告不出庭不能查明案件事实,也必须要求他出庭。比如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是。
第二,必须出庭的被告已被传唤两次。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传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送达方式使用,传唤次数为两次。
三是必须出庭的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困难的原因或事实,如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没有这样的理由,当事人的其他辩解都是不成立的。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人民法院才能适用传唤措施。对于拘留措施的适用,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本院院长批准,填写拘留票,直接发给被拘留的继承人,由其签名或盖章。传唤前,被拘留的继承人应当被告知拒绝出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可以传唤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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