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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收到最终仲裁裁决的情况下,对方可以申请执行吗?
第一种意见是,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对于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等索赔的争议,为终局裁决。,其中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为12个月。既然是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就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具有执行效力。用人单位尚未收到最终仲裁裁决时,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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